關於聖經:
我們相信新約和舊約聖經之原文版本在用字及整体上均出自神的默示,是被聖靈感召之人執筆寫成,因而是毫無錯誤的。我們相信聖經是神對人作有關神旨意之最高啟示,而且是我們生活和作事之唯一原則。
提後 3:16 彼後 1:19-21
關於真神:
我們相信只有一位神,祂是天地之創造者,以三個位格出現,乃聖父、聖子及聖靈,這三位之能力與榮耀是相等的,在救贖的大功中有獨特而互相和諧的職責。
出 20:2-3 林前 8::6
關於聖靈:
我們相信聖靈乃神聖之位格,擁有完全之位格及神性,祂與聖父及聖子同等同質。祂與不信之世界的關係是向不信之世人宣告定罪、公義和審判。祂在信徒中間之工作是透過聖靈的洗,使他們歸入基督、印証、內住、充滿、指引及教導信徒行公義之道路。
約 14:16,1:26 弗 1:13-14
約 7:39 徒 1:5
林前 12:13 來 9:14
關於主耶穌基督:
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乃由聖靈感孕,且由童貞女瑪利亞所生,是從真神所出之真神,乃是「神成了肉身」。祂的一生全然無罪,且以祂的死為我們的罪孽成就了完全與代贖之救恩,祂不是殉道而死,乃是自願代替罪人受死。祂第三天從死裡復活,身体升上天堂,祂再來接聖徒升天,並設立大衛之寶座及建立千禧年國度。
賽 7:14 徒 1:9-11 路 1:26-35
約 14:3 林前 15:3-3 帖前 4:15-17
林後 5:21 太 25:13 路 1:32-33
關於人:
我們相信聖經之教導,人乃神直接創造而非出自任何先存之生命形態。由於人自願犯罪,人從原來無罪之狀況中墜落,因此今日所有人在本質及行為上都是罪人,完全缺乏律法所要求之聖絜,徹底,傾向罪惡。故人在公義之定罪下,歸入永遠之滅亡,是無可推諉的。
創 1:27 賽 53:6 羅 5:12-19 羅 3:23
關於救恩:
我們相信聖經的教導,罪人得救是出於神之計劃,且完全是由於聖子作中保工作之恩典。救恩絕對與行為無關,惟獨靠悔改及信靠主耶穌基督,為要得救,罪人必須重生,透過信靠耶穌基督,被聖靈之能力更生,成為新生命之領受者。基督向信祂的人所保證之福音大喜訊,乃是稱義,包括單透過信靠救主寶血得到赦罪及承受神聖公義。信徒在主耶穌裡運用個人之信心,得以全然稱義,並且得著永遠可靠的救恩。
弗 2:8-10 徒 13:39 彼後 1:4
彼前 1:18-23 約 10:28,29 來 4:2 約 3:3-6
關於教會:
我們相信聖經之教導,耶穌基督之教會乃在五旬節時被建立,並必須從兩方面理解:「地方教會」及「基督身体的教會」。地方教會由受浸之信徒組成,以福音之信約及團契所連繫,遵守耶穌基督之律例,受主的律例管治,並且運用神賜予的恩賜、權利及恩惠。聖經中所述的職事有牧師(有時稱監督或長老)及執事,其資歷,要求及職務在提摩太前書及提多書中說明。「基督身体的教會」包括所有信徒,不論其國籍、宗派背景及在天上或地上之位份。
太 28:19-20 弗 1:22,23 多 1 來 12:23 徒 2:41,42
關於浸及聖餐:
我們相信聖經之教導,浸禮乃奉聖父、聖子及聖靈的名,將信徒一次浸入水中之禮儀,是莊嚴美好之標記,表明信徒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向罪已死及復活得新生命。我們相信聖餐是記念主的,死直到主,來在聖餐前應有嚴謹的自我省察。
徒8:36 羅6:3-5 林前 22:23-28
關於永遠的國度:
我們相信聖經之教導,義者及不義者皆會復活,所有在耶穌基督裡因信稱義者將永遠享受與神同在無比的喜樂。然而不悔改、不信、拒絕接受神的憐憫者將落在永刑裡。
詩 16:11 約 14:2 太 25:46
約 5:28,29
關於撒但:
我們相信聖經之教導,有一位攻擊人的魔鬼是「世界的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滿有各樣的詭計,不停地找機會攔阻神的旨意及陷害人類。撒但己被十字架上的基督戰勝,並已被定永刑。
弗 2:2 林後 11:13-15 啓 12:9 來 2:14 林後 4:4
關於基督徒生活:
我們相信聖經之教導,每一位信徒應在聖靈的幫助下行在基督的愛及聖潔中,表彰誠實、廉正、寬容、恩慈及屬靈的品質。我們更相信真誠的謙卑及對基督使命的熱心是上述品德之明證。
林後 7:1 弗 5:7-10 帖前 4:7
弗 5:15-20 腓 4:8 彼前 5:5-6
弗 4:32 箴 15:33 弗 5:1-2
加 5:22-25
關於分別為聖:
我們相信聖經之教導,信徒應從世界及背離真道者中分別出來歸與神。此乃基於神分別真謬之永恆原則,從不信者及不順服的弟兄中分別出來之命令。此真理應以摯愛、謙卑、憐憫之態度實行,但仍須確認應當創造適當的條件及氣氛以實現教會主要宗旨:透過福音拯救失喪者。
太 10:34-39 太 18:15 約二 9:11
提前 6:3-6 加 2:8-9 羅 16:17
提後 2:16-18 林前 5:7-13 林後 11:4
林後 6:14